各学院: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进一步做好普通话宣传、推广和普及工作,根据学校2007年11月14日下发的《关于开展普通话测试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普通高校全体在校大学生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通知》(桂语〔2014〕8号)精神,我校普通话培训测试站决定于2020年10月-11月在我校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通话水平测试的要求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2006年7月1日起施行)第十条规定:
1.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必须取得三级甲等以上成绩,与口语表达密切相关专业的毕业生不得低于二级乙等。
2.公务员为三级甲等以上,在乡镇机关工作的公务员可以为三级乙等(60分)。
3.影视话剧演员为一级乙等以上。
4.公共服务行业的播音员、解说员、导游员、话务员等特定岗位人员为二级乙等以上。
二、培训测试对象
我校未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或未达到规定等级的在校学生。
三、培训测试时间地点:
(一)时间
培训时间:培训时间为10月12日—10月25日
测试时间:2018级学生及学校教职工10月31日—11月1日
2019级学生11月7日—11月8日
(注意:个人培训和测试的具体时间由测试站统一安排,另行通知。)
(二)地点:另行通知。
四、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9月19日—年10月1日
2.报名方式:全区普通话测试均实行网上报名,学生自行上网注册报名。考生进入广西普通话水平测试网上报名系统的在线报名。详细说明见附件1《广西普通话水平测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使用手册》。
3.注意事项
(1)上传的照片必须是标准清晰的电子证件照(小于300K,JPG格式),由于照片不合规范要求而造成无法考试或证书无效者,后果自负。请注意:必须是标准清晰的电子证件照(小于300K,JPG格式)。没有标准清晰的电子证件照的师生请去相馆拍照。
(2)身份证不一定要上传扫描件,身份证的正面和反面可以用手机拍照后分开上传,但是必须保证高清,不能模糊。
(二)报名费用:
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费:学生35元/人;教师60元/人。具体包含以下费用:
1.普通话水平测试费:学生25元/人;教师50元/人。依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普通话水平测试费和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工本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桂价费字〔2004〕164号执行。
2.普通话水平测试前培训费:10元/人。培训1次,所有参加测试的人员必须参加考前培训。
(三)交费时间及方式
1.交费时间:10月2日—2019年10月6日
2.交费方式:
各班学习委员收齐本班报名成功学生的测试培训费,上交各二级学院学生会学习部长,学习部长将报名费存入南宁职业技术学院账号(户名: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开户行:建行南宁大学路支行账户:45050160485108029316),2018级、2019级10月6日前将银行回执单上交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站蒋思琴处(办公室: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校本部三号教学楼B区205传媒学院实训管理中心)。
(四)准考证发放
测试前一周,我站将打印好的准考证发到各二级学院学生会学习部,各二级学院学习部根据交费名单发到各班学习委员处,由学习委员派发到完成交费同学手中。
五、联系方式
蒋思琴手机18778351953
于钰连 手机13347643040
蒙东熠 手机18076612883
刘 文 手机18775331964
附件:《广西普通话水平测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使用手册》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站
2020年9月17日